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天(9號)上午舉行政策例行吹風會,市場監管總局介紹,近年來,預付式消費種種亂象成為老百姓的煩心事和放心消費的堵點。7月1日將實施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主要是從三個方面進一步強化了經營者的義務:
市場監管總局表示,雖然押金是擔保而非預付款,但同樣有“預付”的形式和風險,也容易引發退款糾紛,所以這次《條例》對押金也作了相應的規定,要求經營者應當事先與消費者約定退還押金的方式、程序和時限,不得對退還押金設置不合理條件,符合條件的要及時退還。消費者違約時,經營者扣除押金應當以實際損失為標準,而不是簡單的“全有全無”。
市場監管總局強調,預付費消費是一種商業模式,涉及各行各業,有關行政部門在各自的領域內加強日常監管,查處違法行為,處理消費投訴 【下載黑貓投訴客戶端】。比如,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由商務部門主管,教育、體育、文化旅游、衛生健康、交通運輸也都有相應的職責,《條例》為預付式消費設立了專門罰則,明確由各有關行政部門進行處罰;對于預收費用后卷款跑路的,還將依法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總臺央視記者 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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