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新浪財經APP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評等級 4月20日,*ST越博公告稱,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以下簡稱江蘇證監局)下發的《江蘇證監局關于對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賀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2023年10月11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因賀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將賀靖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并對賀靖采取限制消費措施。*S...